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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爱梅律师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份以来,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纠集杨某、吕某、李某,在夜晚时刻观察某处的就餐人员,遇到有驾驶员酒后驾驶的,王某就故意碰撞该车辆,制造追尾等交通事故。碰撞后王某通知同伙到现场,利用司机害怕承担刑事责任的心理,以报警相要挟,逼迫其承担高额赔偿。
2020年9月的一次“碰瓷”,现场“调解”不成,王某遂报警处理。事故处理过程中,王某等人继续对司机索要高额赔偿,被交警识破后移交公安局侦查。
王某等人2020年3月至9月共敲诈勒索酒驾司机13次,得款人民币14.8万元,造成车辆损失1万多元。
【判决结果】
【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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