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介绍
专业案例
诗文展示
律师风采
荣誉证书
联系我们
"流水之为物也,不盈科不行”
13522581766
hanyingwei@yingkelawyer.com
网站首页
律所介绍
团队介绍
高级合伙人
专职律师
专业案例
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公司法
劳动法
行政案件
特刊
诗文展示
诗文赏析
开国元勋英模颂
抗日殉民族魂
律师风采
荣誉证书
联系我们
电话
咨询热线:
13522581766
QQ
在线沟通:
微信
扫一扫关注
全部
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公司法
劳动法
行政案件
特刊
专业案例
全部
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公司法
劳动法
行政案件
特刊
方某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检察院量刑两年,法院为何判处缓刑?
作者/韩英伟律师
【案情简介】
2022年,被告人方某参加被告甲的非法组织“某道行者”,并担任A省学习组长。2023年7月,被告人方某带领部分A省成员脱离被告甲领导,单独与被告乙、被告丙继续组织成员学习“某星文化”。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被告人方某在A省B市带领170余人学习“某星文化”,举办了5次“证道”培训,40余人参加“实证培训”,因涉嫌
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
被告人方某认罪认罚。
某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审判阶段起诉,被告人方某委托韩英伟律师、赵爱梅律师为其辩护。
【判决结果】
被告人方某犯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律师解读】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详细阅读卷宗材料,并与被告人方某多次沟通,经研判,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方某构成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即使在被告人方某认罪认罚的情况下,辩护人仍基于独立辩护观点坚持进行无罪辩护,认真梳理质证意见、发问提纲、辩护意见,并向法院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重新鉴定申请书等,主要辩护要点如下:
一、认定方某犯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案卷中缺乏证明“某道行者”系非法组织的证据。
方某为了其身体健康,只在2022年参加了“某道行者”的活动,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案卷没有证据证明“某道行者”为非法组织。
2、认定“某星文化”为迷信的证据不足,相关鉴定意见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对涉案物品是否属于邪教宣传品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认定意见。本案中,某公安分局委托某省出版产品审读检测中心对涉案“某星文化”进行鉴定缺乏法律依据,根据上述条款,当涉案物品存在疑难时,某公安分局负有法定义务委托上级机关进行认定,其未履行此委托程序,实质上规避了法律设定的强制性监督和审查机制。本案中对于“迷信”的认定意见取得方式背离了法律设定的专门程序,其违法性无法补正或合理解释,且直接关系到案件核心事实的定性,故必须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起诉书认定方某带领170人学习“
某星文化
”、组织40余人“证道”证据不充分。
被告人方某讯问笔录及庭审发问内容表明,其只是为了节省499元的腾讯会议费用,和其他被告共同申请了开放的腾讯会议号并参加会议。鉴于参会者均是自行入会、各自学习,且拥有各自的微信群和学习组长,故不能认定这些人是方某组织和带领的。据此,起诉书认定方某带领、组织他人学习“
某星文化
”证据不充分。
二、被告人方某的行为不符合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构成该罪。
1.被告人方某缺乏犯罪的主观故意及共同犯罪合意。
2023年3月,被告人方某和被告乙在被告甲举办的“某星文化”培训班相识。庭审中,被告乙不认为“某星文化”为迷信,被告丙、被告甲等当时均不知是迷信,亦不可能与方某合谋作出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
2.被告人方某的行为未造成破坏法律实施的客观严重后果。
被告人方某在腾讯会议学习“某星文化”、参加“证道”的行为,没有造成群体上访、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后果,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本案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方某破坏了具体法律规定,更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辩护人认为,涉案起诉书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盲目认定被告人方某等十二人构成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十二名被告人提出最高八年,最低两年的量刑建议,不符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只有罪刑相适应,被告人才能心服口服、认罪服法;只有罪刑相适应,才能让被告人感恩政法机关、感恩党的法律政策;只有罪刑相适应,才能让被告人重新做人、回报社会;让被告人成为社会的奉献者,维稳的参与者,党和政策的拥护者,才是我们这次庭审的真正目的。台下雷鸣般的掌声,是十二位被告人及其众多家属对我们辩护水平的认可,
检察院当庭表示支持辩护人从轻量刑的辩护意见,使这次庭审达到完美的闭幕。
综上,法院最终采纳了韩英伟律师、赵爱梅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对被告人方某判处缓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手机:13522581766
E-mail:
hanyingwei@yingkelawyer.com
反馈类型
提交信息
电话
短信
微信
扫一扫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