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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旭旭律师
【案情简介】
【判决结果】
被告A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B公司67.89万元及利息(以67.89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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