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522581766
E-mail:hanyingwei@yingkelawyer.com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其位于某市某小区的一套房产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
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约定支付了100万元定金,并办理了贷款审批手续。然而,在过户前,李某以“房屋市场价格上涨”为由,单方面要求涨价至550万元,否则拒绝履行合同。张某多次协商无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处理结果】
一、李某应按照原合同约定,将房屋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李某因违约行为,需向张某支付违约金20万元。
【律师解读】
扫一扫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