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了机票,能帮我解除限制消费令吗?

买不了机票,能帮我解除限制消费令吗?

作者/张学琴律师

【案情简介】

赵一、钱悦、孙前、李四、宋玲共五名股东依法设立美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赵一持有公司32%股权,钱悦持有公司32%股权、孙前持有公司17%股权,李四持有公司12%股权,宋玲持有公司7%股权。孙前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证照、印章均由孙前管理、持有;宋玲担任监事;赵一担任技术总监,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

全体股东于2016年召开了一次股东会议,股东会决议:由钱悦管理公司财务、负责一切财务事项的审批;由宋玲管理公司证照、印章。但孙前始终未向钱悦、宋玲移交财务管理权及公司证照、印章,故钱悦、宋玲一气之下,从此不再过问公司事务,离开了公司;公司依然由孙前、赵一、李四经营、管理。

2019年1月,钱悦突然发现自己不能购买车票、机票,百思不得其解,请律师查询,方得知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被员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裁决书,被当地法院下发了《限制消费令》,但其不知情,也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文书;同时被限高的还有法定代表人孙前、监事宋玲;但赵一、李四没有被限高。钱悦、宋玲委托律师,要求尽快解除限高令。

【办案结果】

1、一周之内解除了钱悦的限制消费令;

2、一周之内解除了宋玲的限制消费令。

【办案经过】

在现执行环境越来越好越严格的情况下,如果不支付执行案款,想解除限高令,几乎不太可能。律师抛开执行案件本身,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管理、停业及五个股东之间的纷乱,全面搜集并准备钱悦、宋玲两年多对公司经营毫不知情,钱悦、宋玲已经实际部分出资,不承担公司责任等各项证据;从事实、证据、法律规定准备并提交申请解除限高令的各项文件。

律师前往当地法院查询承办法官,当面与执行法官沟通、交流解除限高令意见,详细阐述钱悦、宋玲不符合被限制消费令的人员范围,且对公司无过错、无不当行为,不承担公司的经营及债务责任,不应支付执行案款。

因当地距离北京遥远,执行法官非常好,愿与律师真诚、切实沟通,听取律师意见,收下全部文件,但需内部讨论决定。

第二天律师如约至法官办公室,法官表示经研究决定,同意解除钱悦、宋玲的限高令(无需支付执行案款),并当着律师的面,直接在法院执行系统上进行了解除限高令操作。

虽然法官当即在法院执行系统上进行了解除,但是涉及逐级网上审批、解除。因此,本案大约等待了一周的时间,彻底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上解除了限高令。

【友情提示】

典型真实案例,人名及公司名称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只为普法,法治前行的道路上有你我的足迹与微薄力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手机:13522581766
E-mail:hanyingwei@yingkelawyer.com
反馈类型

扫一扫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