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下旬,赵某找到张某,二人商议寻找酒驾人员“碰瓷”,敲诈钱财。后张某联系韩某、周某加入,共同参与。逐渐形成以张某为首,赵某、韩某为骨干成员,周某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自2018年9月1日以来,该犯罪集团分工配合,在A市某区内采取在饭店门口蹲点,发现疑似醉酒驾驶人员后电话通知同伙驾车尾随,故意撞车制造交通事故,其他成员随即赶到现场,依仗人多势众恐吓对方,以对方醉驾要报警处理相要挟,漫天要价,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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