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撤诉,王某涉嫌骗取贷款无罪!
2003年至2005年犯罪嫌疑人王某借用他人身份改变贷款用途从某信用社贷款20万元用于买大挂车,并于2011年至2012年借用其他人等十六人的名义,以养殖为贷款用途从该信用社多次骗取贷款总计694000元,骗来的贷款被王某用于偿还自己的大挂车贷款。现仍有398000元贷款未归还。

2020-11-17 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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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明知”如何认定?
2018年2月3日21时许,刘某(另案处理)、王某(另案处理)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体育场额尔敦饭店前,从韩某的黑色奥迪汽车内盗走软中华香烟四条、冬虫夏草香烟一条、呼伦贝尔香烟一条、茅台酒18瓶、泸州老窖12瓶。2018年2月4日,被告人刘某、王某将盗窃所得的以上赃物在晚上卖给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路与南马神庙街交汇处开烟酒回收店的张某,共得到19000元。被盗烟酒经新城区价格认定中心2018年第12号价格认定书认定为30517元。

2020-11-17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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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律师辩护成功!
2018年04月19日,我接受被告人赵某某的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赵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辩护人。律师的职责是根据法律和事实,查清案件事实真相,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11-17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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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网络运营主管为何被判刑?
2017年9月1日,被告人施某受雇于石狮市欧X公司,担任网络运营主管,负责产品网上销售业务。被告人施某对该公司总经理徐某甲称认识阿里巴巴天猫CEO“张某甲”,能通过私人关系取得天猫“双十一”活动主会场资格,但需要活动费用。徐某甲同意后,2017年9月1日,被告人施某称前往杭州找“张某甲”洽谈业务,在杭州电话联系徐某甲,称需要活动费用150000元。

2020-11-17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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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犯如何处罚?
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间,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投资某农场、某养殖场、某种植园等项目为名,吸收公众资金近2亿元。其中汪某作为公司业务员个人吸收300余万元。后经群众报案,2018年9月,汪某等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抓获。
经汪某家属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指派马志刚律师提供辩护。

2020-11-17 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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