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日晚,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某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某中学门口附近时,在道路东侧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姚某相撞,致姚某受伤。事故经公安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姚某无责任。
姚某受伤后在医院治疗,医院诊断:多发伤、锁骨骨折、肋骨骨折、腰椎骨折、骨盆骨折、呼吸衰竭、肺部感染、急性脑梗死、左侧肢体偏瘫等,行“胸腔穿刺术”、“骨盆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骨盆)+锁骨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锁骨)”治疗,共住院45天,花费医疗费243965.18元。姚某受伤转院治疗花费特种护送车费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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