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房贷逾期,为何法院未判决拍卖房屋?
2015年11月18日,原告某银行与被告签订《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主要约定:借款人借款本金为46.9万元,用于购买位于某市某路199号某小区20号楼2单元2801的房屋一套;期限240个月,即从2015年11月18日起至2035年11月18日止。2020年9月23日,被告就上述抵押财产办理了正式抵押登记,权利人为原告某银行。

2022-12-12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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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的钱被莫名转走,银行是否担责?

2022-12-10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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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主动解除未到期租赁合同,房屋押金及租金是否返还?
2017年11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委托的案外人吴某在房产中介的居间下签订合同用于英语培训教学,合同约定租期5年,每月租金60,653元,租金交纳方式为押二付三,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期满后申请人无违约行为,押金全额返还。申请人承租该房屋作为“涉外留学课程”的线下培训教室使用。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人占有、使用,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交纳2个月的押金121,306元及首付三个月租金181,959元。此后,申请人依约每三个月支付租金至2020年6月20日。

2022-12-08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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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人造成偷税,纳税人是否受罚?
2014年,J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因基能公司在2011年和2012年共隐瞒收入3,874万元,对其作出了补税124.3万元和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并处一倍罚款124.3万元。
基能公司认为,是代理记账公司的行为导致了其隐瞒收入,基能公司并不知情,没有隐瞒收入的故意,不属于偷税行为,不应受到罚款,只应接受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基能公司向稽查局出示了与某财务公司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书》,双方约定了财务公司为基能公司代理记账、税务申报的合同义务。

2022-12-07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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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
于某因房屋租赁与某管理有限公司产生纠纷,将管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管理公司向于某支付租金等各项费用共6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管理有限公司一直没有执行判决,于某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李小慧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某管理公司没有任何财产而被终结执行。

2022-12-06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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