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借款和赠与,如何认定?
李某某向法院诉称:2020年9月份,原告李某某在济宁市区做生意期间,与被告崔某1在KTV相识,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在此期间,被告崔某1利用双方的关系以各种名义向原告李某某借款,原告李某某以微信、支付宝转账、银行汇款、现金给付的方式给被告崔某1,被告崔某1借原告李某某的账号消费及偷刷信用卡,通过以上各种方式被告在2个月的时间里共花费原告109665元。

2022-05-19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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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软件是真交友还是假把戏?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交友软件成色情诈骗高发地
给女主播刷了近1000元的礼物后,竟被对方“拉黑”了,人财两空。而此前两人约定,刷完礼物后线下见面。这是某社交平台上一名用户近期的遭遇。

2022-05-19 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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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人钱财逃匿,法律如何严惩?
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20日,赵某以其经营的汽车之家装潢店资金周转及为他人代还信用卡赚取手续费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给受害人滕某、曾某好处,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两次骗取滕某现金64990元,骗取曾某现金23000元。

2022-05-17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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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被执行,房屋实际权利人如何维权?
罗某于2005年4月12日根据按揭购房规定,向江西某置业有限公司汇入32万元首付款购买位于东湖区的房屋。2005年6月20日,当其与招商银行南昌市分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时,招商银行发现其年龄已经超过60周岁不符合贷款条件。在已支付按揭购房款的条件下,为解决住房问题,其同意以儿媳陶某的名义购置。从2005年6月20

2022-05-16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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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名借款遭起诉,如何维权?
甲、乙、丙三人系朋友。2019年,乙向甲借款,出具《收条》一张:“今收到甲出借款人民币6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出借人甲已按本人要求将款项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我本人承诺保证按时还款,否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收款人:乙(签名捺印)、丙(签名),年月 日”。

2022-05-15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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