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张某于2011年在第43类“餐馆”等服务上注册有“老AB”、“老AB鸡锅”商标,通过长期使用已经成为当地较为知名的特色餐饮品牌。2019年,张某发现在其同省内,有一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了“窝鸡BA”字号,从事餐饮服务,但在餐馆招牌却直接使用“AB”字样。
遂张某委托我方对该个体工商户提起诉讼,主张其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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