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疫情期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律理解与适用
日前,我国疫情的防控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部分省份将防控等级由一级降至了二级或三级,各地方政府、企业都逐渐复工。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司法部门也是功不可没。刑法作为担负“惩罚犯罪,保护人民”重任的最重要部门法之一,在重大突发事件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不可或缺。

2020-11-17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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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患者隐瞒不报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在疫情爆发的当下,社会各界都在全力参与抗疫工作,但却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隐瞒疫情。咸宁市某小学副校长隐瞒疫情、违规操办寿宴,致使超百人被隔离;河北某医生故意隐瞒病情致100多人密切接触,医院门诊遭关闭……

2020-11-17 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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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疫情不住院 ,牢房镣铐铁窗寒!
2020年2月2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对王某某(男,50岁,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送至指定医院医治)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经查,王某某系武汉某医药公司职工,1月19日回长探亲后,未向社区报备,不主动居家隔离,在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3次就医时,故意隐瞒在重点疫区工作生活经历和返长行程事实,欺骗就诊医生,且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就餐,现已导致5人直接感染、多人封闭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11-17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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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这些行为涉嫌违法,严重者构成犯罪!
近日,全国各省份基本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也是最高级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派出21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医院、疾控机构进行现场督导。召开视频会议,对新修订的诊疗方案、医疗救治方案和医院感染防控方案进行解读,要求各地及时开展培训。
2020年1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纳入传染病乙类,但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2003年非典也是乙类传染病,但按照甲类传染病来进行预防和控制。

2020-11-17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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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为何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4年,被告人崔某发起成立某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基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间,被告人崔某伙同他人在北京、武汉等地,以某基金的名义,通过散发宣传材料、拨打邀约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定期以货币方式返本付息,以销售基金和理财产品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多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五千余万元,造成四千七百余万元不能退还。

2020-11-17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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